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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与法治体系之间的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出之后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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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法律体系与法治体系之间的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出之后的思考

作者:李杨

第一作者:李杨

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18-22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经济

中文关键词:法律体系;法治体系;互动;质的飞跃;

摘要: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预示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理念的重大变化,从以立法为主转为更注重法律的实施、将法律之应然发挥出来。法律体系是相对静态的,而法治体系则是相对动态的;法律体系的"法"主要是规范公民行为、社会生活和市场秩序的法,而法治体系的"法"主要是指治官的法;法治体系具有比法律体系更大的外延,也涵盖更多的对象、并要求更多主体参与。法律体系是法治体系的基础与前提,法治体系则是法律体系的目标与追求。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质的飞跃主要体现四个方面:以良法确保善治;更加注重法律实施;更加注重公正司法;更加注重法治的交往理性,增强法治与公民的互动。

分类号:D920.0[理论]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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