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立法原理:对哈耶克法治理论的重构与反思 被引量:2
Meta- legal Doctrine: Reconsitution and Reflection of Hayek's Theory of Rule of Law
中文题名:超立法原理:对哈耶克法治理论的重构与反思
作者:朱振
第一作者:朱振
机构: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年份:2016
卷号:24
期号:2
起止页码:69-83
中文期刊名: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法治;超立法原理;自然权利;
摘要:哈耶克的法治观是由自发秩序理论衍生而来的,法治原理的根基在于建立在无知论之上的自生秩序理论。由此法治之法才是真正的法律,即保障自由的法律。于是,没有法治也就没有真正的自由。哈耶克法治理论的局限性首先在于,它误解了法实证主义的社会命题与分离命题,对法实证主义的法治观进行了极端的解读;其次,他的法治三原则无法直面真实的法律实践,而且排除了权利,也无法有效实现控制权力之专断行使的目的。因此,这种古老而空泛的法治理论也许只能作为一种政治理想而存在。
分类号:D903[法的起源与本质]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_E2014_2016】;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