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制度民商合一的中国路径 被引量:12
The Chinese Approach to Unification of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in Subject Institution
中文题名:主体制度民商合一的中国路径
作者:汪青松
第一作者:汪青松
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年份:2016
卷号:38
期号:2
起止页码:62-78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民事主体;商事主体;法人;组织;民法总则;
摘要:成文私法体系下所谓的“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之区别只是表象,商事主体制度如何回归融入民事基本法主体体系始终是大陆法系国家曾经或依然面临的共性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的主体制度设计先天不足,无法充分发挥对整个私法主体的统领功能,由此导致民事主体制度与商事主体制度形合实分,私法主体制度内部难以实现逻辑自洽。民法典制定之启动为主体制度的“纳商入民”提供了契机,但既有的“自然人+法人”的二元构造抑或引入“第三民事主体”的三元模式都在理论或实践上面临障碍。基于对中国当代私法理论与立法积淀的充分尊重所建立的“自然人+组织”的主体构造,兼顾了分类体系的对称性、周延性和开放性的统一,能够为民法总则的主体制度设计提供一条有效实现“纳商入民”的中国路径,同时为未来新生商事主体的融入预留制度空间。
分类号:D923.99[商法(总论)]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