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地位及实现机制     被引量:4

收藏

中文题名: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地位及实现机制

作者:易有禄 吴畏

第一作者:易有禄

机构:江西财经大学法治政府研究中心;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8-16

中文期刊名: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人大;主导;立法;

摘要:人大主导立法是指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相较于其他主体,应居于优势地位,并藉此而对立法的方向、进程及结果发挥决定性作用。人大主导立法既是由立法权的人民主权属性和人大自身的性质与地位所决定的,更是解决政府主导人大立法所生弊端之所需。要真正实现人大主导立法,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加强和改进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加强人大自身立法能力建设;健全人大主导立法的各项工作机制。

分类号:D920.0[理论]

收录:BDHX:【BDHX2014】;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