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合主义”刑罚观对我国刑法立法的推动——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视角 被引量:6
The Penalty Concept of “Combination Theory of Punishment ”to Promote Chinese Criminal Legislation——An analysis of the Criminal Law Amendment( Ⅸ)
中文题名:“并合主义”刑罚观对我国刑法立法的推动——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视角
作者:李晓明 陈争尧
第一作者:李晓明
机构: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0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103-111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刑罚;并合主义;报应论;预防论;
摘要:与西方先"报应"后"防卫"的刑罚观进程不同,我国从1979年刑法(以"防卫"为主)到1997年刑法走过的是在"罪刑法定原则"规制下,循序渐进地走上刑罚"并合主义"之路。可以说,《刑法修正案(一至八)》,尤其《刑法修正案(九)》的大量条文都体现的是"并合主义"刑罚观,这在我国的刑法立法史上当然是一个不小的进步。然而,"并合主义"也并非十全十美,包括《刑法修正案(九)》中对其的运用也非全部到位,尤其在把握"报应"与"防卫"的融合机制上尚未达到精准的地步或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国情。甚至没能从社会发展阶段的实际需要上来有效把握"并合主义"理念在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中的灵活运用,从而实现在"并合主义"刑罚观的指引下使得罪刑均衡和刑罚个别化的高度统一。
分类号:DF61[总则]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