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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程序中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的原则把握——以当事人刘某某申请复议案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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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执行程序中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的原则把握——以当事人刘某某申请复议案为例

作者:孙咏 谷小娟

第一作者:孙咏

机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56-58

中文期刊名:企业与法

中文关键词:复议案;被执行主体;执行程序;当事人;申请执行人;服装公司;民事判决;买卖合同纠纷;

摘要:【案情】申请复议人(异议人):刘某某申请执行人:张某某被执行人:上海Y服装公司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上海Y服装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该判决判令被告上海Y服装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某某货款及同期利息人民币约20万元。

分类号:D920.5[解释、案例]

收录:内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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