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庭在《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程序中的剩余强制管辖权——兼论对解决我国南海问题的启示
The International Tribunal' s Remaining Compulsory Jurisdiction in the Dispute Settlement Procedures of UNCLOS: Along with Its Inspiration on Settlement of South China Sea Disputes
中文题名:国际法庭在《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程序中的剩余强制管辖权——兼论对解决我国南海问题的启示
作者:李文杰
第一作者:李文杰
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100720
年份:2016
卷号:34
期号:2
起止页码:11-18
中文期刊名: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剩余强制管辖权;临时措施;迅速释放;初步程序;
摘要:临时措施、迅速释放与初步程序虽然均规定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五部分“争端的解决”中“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强制程序”一节,但国际法庭在行使这三项权利前必须确立其具有与在一般强制程序中不同的管辖权。其中临时措施需具有“非预判性”的初步管辖权、迅速释放需具有“独立自给”的特别管辖权,而初步程序则需具有“专设”的预审式管辖权。且国际法庭在该节中所具有的剩余管辖权与我国的南海问题密切相关,应予以重视。
分类号:D993.5[海洋法]
收录: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