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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动产登记与权属确认——兼论对《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2条的理解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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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不动产登记与权属确认——兼论对《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2条的理解

作者:司伟

第一作者:司伟

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16-22

中文期刊名:法律适用

中文关键词:不动产登记;权属确认;登记簿推定力;举证负担规范;

摘要:物权变动的"权源"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行为或法律规定的非法律行为,而非不动产登记的确认。从民事诉讼程序看,法律对不动产登记簿推定力的规定是一种证明责任或举证负担规范。《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2条是指登记物权状态与真实的物权状态不一致,"真实权利人"应当是"真实物权人",只有原告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上述事实,其确认物权的请求才能够得到支持。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_E2014_2016】;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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