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评析及启示 被引量:6
A Study of Environmental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of India and Its Inspiration
中文题名:印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评析及启示
作者:孙海涛 赵国栋
第一作者:孙海涛
机构:[1]河海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8;[2]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山东东营257000
年份:2016
卷号:18
期号:1
起止页码:77-82
中文期刊名: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印度;环境公益诉讼;司法能动主义;环境权;
摘要:印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中的司法能动主义、宽泛的原告资格、事前预防和事后惩罚并行的机制、借助于专家委员会等方式替代行政机关进行的环境决策、法院判决的较强执行力等优点降低了印度的环境污染水平.但法院不具备决策所必须的信息优势,其强势介入行政的行为破坏了司法与行政之间的关系,违背了经济学的最优成本规则,不利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印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优缺点共存.我国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但在立法和司法实践层面仍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因此,我国应借鉴印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优点,避免其缺点,进一步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分类号:D91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