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私益的公益保护——以公益慈善立法中的公益定位为视角 被引量:3
The Public Interest Protection by the Private Interest:In the perspective of the Charity Legislation
中文题名:通过私益的公益保护——以公益慈善立法中的公益定位为视角
作者:马金芳
第一作者:马金芳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2]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博士后流动站
年份:2016
卷号:34
期号:3
起止页码:60-71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公益;私益;公益组织;公益人员;慈善;
摘要:对公益的绝对化理解割裂了公益与私益之间的辩证关联,阻碍了对公益的全方位保护,并最终影响了公益事业的提升和推进。追本溯源,基于人类的内在本性和生存需要,公益的保护离不开私益的重要推动。以私益为驱动机制对公益进行保护既符合人性的类本质,也契合世界范围内公益与私益的混合趋势。在我国既有的公益慈善立法中,私益和公益的割裂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公益组织的资格阙如和能力不足,进一步暴露责任、资格与能力之间的矛盾和悖反。适逢我国慈善立法的关键时期,倡导平衡主义、混合主义和市场化的立法思想,促进公益与私益的整合、以私益促动公益、保护公益组织和公益人员的合法权益正当其时。
分类号:D909.2[中国]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