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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改造自治权论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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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罪犯改造自治权论

作者:刘崇亮

第一作者:刘崇亮

机构: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

年份:2016

卷号:30

期号:3

起止页码:70-79

中文期刊名:当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监狱行刑;罪犯改造;自治权;

摘要:罪犯改造作为义务仅从对象意义上成立,但这种义务并非属于绝对性,它在现代法治条件下还意味着一定程度的自主性,即罪犯应当享有一定的自治权。罪犯改造自治权的提倡有利于罪犯权利保障和行刑目标的实现,是另一种形式的惩罚机能的内在限制。以再犯罪风险评估为导向的罪犯分类和监狱分类是扩大罪犯改造自治权的技术性条件,对再犯风险程度高的罪犯应当坚持严格管理和高强度改造为主,而对那些再犯风险较低的罪犯则应当扩大其在日常管理、教育改造等方面的自治权。

分类号:D926.7[监狱制度与劳动改造制度]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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