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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央与地方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财产的分级所有     被引量:2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Ownership form the State-Owned Property of the Administrative Units and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to the Local Own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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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中央与地方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财产的分级所有

作者:冯乐坤

第一作者:冯乐坤

机构:甘肃政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29-38

中文期刊名:时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行政事业性财产;国有财产;地方所有财产;

摘要:我国自建国以来一直将行政、事业单位所占有使用的财产视为国有。为便于管理,遂对其实行了中央与各级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但各级地方对其直接管理的行政事业性财产往往享有了所有者利益而直接成为了利益主体,因此中央与地方之间势必存在利益冲突。尽管适用我国国有财产的分级代表理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二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但却无法解决国有与各级地方实际处于所有者之间的矛盾。与其这样,不如在借鉴中央与地方之间对国有财产分别享有权的分权理念下,直接赋予各级地方行政事业性财产所有权。即,中央直接占有使用的行政事业性财产应为国有,各级地方直接占有使用的行政事业性财产应为各级地方所有,典型的就是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教育性财产也就相应地被确定为国有与地方所有。

分类号:D922.1[行政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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