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公司慈善捐赠的正当性证成与多维度法律规制——基于公司社会责任视角
作者:吴飞飞
第一作者:吴飞飞
机构: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年份:2011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87-105
中文期刊名:厦门大学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慈善捐赠;原则性规定;债权人利益;社会责任承担;合法性危机;信义义务;利益均衡;股东利益最大化;判断;
摘要:<正>目次一、问题之提出二、公司慈善捐赠的正当性证成三、利益均衡———公司慈善捐赠多维度法律规制之逻辑起点四、公司慈善捐赠的多维度法律规制五、结语一、问题之提出我国现行《公司法》第5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担社会责任。"该条关于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原则性规定,从宏观上消解公司慈善捐赠的合法性危机。公司法在总则部分旗帜鲜明地提出这种对司的社会责任承担的要求,在全球公司法中尚属首次。学界普遍认为其对世界公司法的一大贡献。②但是该条规定原则性有余而实践性不足的点,并不能为公司社会责任项下的公司慈善捐赠提供具体的法律指引。
分类号:D922.291.91[企业法、公司法]
收录: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