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法院变更指控罪名应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
作者:吴纪奎
第一作者:吴纪奎
机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11
起止页码:26-28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变更指控罪名;人民法院;被告人;辩护权;人民检察院;保障;辩护人;具体罪名;
摘要:【裁判要旨】人民法院变更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前,应当先行建议人民检察院变更指控的罪名。人民法院直接变更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应向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明确告知拟变更的具体罪名,并给予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发表辩护意见的机会和充分准备辩护的时间。一审法院变更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未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意见的,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