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贩卖毒品罪若干基础理论辨正
作者:王登辉 罗倩
第一作者:王登辉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2]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24-41
中文期刊名:中国刑事法杂志
中文关键词:贩卖毒品罪;贩卖;牟利;代购毒品;互易毒品;
摘要:人们对贩卖毒品罪相关基础理论存在不少认识误区,亟待澄清。行为人明知自己占有的是毒品,与他人的财产性利益非法交换,或者为了这种交换而购买毒品的,构成贩卖毒品罪。牟利是犯罪动机,而不是犯罪目的,不是、也不应该是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要素)。代购毒品完全符合运输毒品罪的构成要件,也可以合乎逻辑地解释为符合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而不应评价为非法持有毒品罪。代购毒品的提法欠科学,应当废除。宜明确规定,帮助他人非法购买毒品的,应追究其涉嫌运输、贩卖毒品罪的刑事责任。互易毒品是省略了货币交换环节的非法买卖毒品,双方均符合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仅在少数情况下可不予追究。
分类号:D924.3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_E2014_201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