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司法“三审合一”的检视与完善 被引量:8
The Reflection and Perfection of "Unity of Three Traditional Trial" in Environmental Justice
中文题名:环境司法“三审合一”的检视与完善
作者:陈海嵩
第一作者:陈海嵩
机构:中南大学法学院,长沙410083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4
起止页码:55-60
中文期刊名:中州学刊
中文关键词:环境司法专门化;三审合一;环保法庭;
摘要:为了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我国需要将传统的民事、行政、刑事审判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实行环境司法“三审合一”。“三审合一”有利于统一环境资源案件的裁判尺度,实现环境资源案件的优质高效审理,维护环境资源案件当事人的权益,对环境资源形成全方位、综合性的立体司法保护。这一审理模式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已取得了较大进展,同时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如诉讼程序的实质整合程度有待提高,案件审理的合法性与专业性不足,判决的适当履行存在困难等。为了完善环境司法“三审合一”模式,需要积极探索环境资源案件分类审理程序,合理设置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建立健全适应环境资源审判需要的法官队伍和专家队伍。
分类号:D92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14】;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