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专业的平衡:税收法定原则的中国进路 被引量:3
The Balance between Democracy and Profession: China's Path of Statutory Taxation Principle
中文题名:民主与专业的平衡:税收法定原则的中国进路
作者:徐阳光
第一作者:徐阳光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16
卷号:30
期号:3
起止页码:126-135
中文期刊名: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税收法定;法律保留;授权立法;财产权;
摘要:税收法定原则的价值追求主要包括立法民主、财产权保障、经济自由三个基本维度。就立法民主而言,法律保留原则需要关切到税收立法的特性,正确处理好税收法定与授权立法之间的关系;在财产权保障方面,需要辩证地看待减税与税收法定的关系,并重新认识税法领域的类推适用问题;为了保障纳税人的经济自由,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必须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现代法治国家没有纯粹的民主,也没有不受民主约束的专业理性,落实我国的税收法定原则,必须结合自身经济发展和税制改革的客观现实,在民主与专业的平衡中循序渐进。
分类号:D920.0[理论]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