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环境救助报酬多层支付主体解构 被引量:1
The Analysis of Multi-layer Subjects Liable for Payment of Environmental Salvage Reward
中文题名:海洋环境救助报酬多层支付主体解构
作者:高俊涛
第一作者:高俊涛
机构: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上海201620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56-60
中文期刊名: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生态法;船源污染;环境救助报酬;支付主体;
摘要:"污染者付费,受益者补偿"是生态法的基本原则,可据此解构环境救助报酬的多层支付主体。在船舶污染损害立法中,船舶所有人是承担环境损害严格责任的法定污染者,其应成为环境救助报酬的当然主支付主体。环境责任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船舶所有人的环境损害责任,因此和船舶所有人一样属于第一层的主支付主体。但是,有时第一层的环境救助报酬支付主体的可赔偿额与支付需求之间留有一块空白,为此需要货主缴纳的船舶污染基金或适当的环境救助基金作为环境救助报酬的补充支付主体。
分类号:DF996.19[国际法]
收录:CSSCI:【CSSCI_E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