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环境法与民法典的对接     被引量:13

收藏

中文题名:论环境法与民法典的对接

作者:陈海嵩

第一作者:陈海嵩

机构:中南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6

起止页码:61-73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环境法;民法典编纂;环境义务;环境侵权类型化;

摘要:正确处理环境法与民法典的关系,是当前民法典编纂中的一个重要课题。环境法与民法虽具有紧密联系,但不宜将现行民事立法中的相关环保规定"照搬"纳入民法典。欲实现环境法与民法典的有效对接,需要遵循三个"是否有利于"的标准,体现民法典编纂的前瞻性、本土性和体系性要求作为私权的"环境权"不应作为新型独立权利在民法典中加以规定,权利话语的张扬也不能确保现实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对环境法与民法典对接的"权利路径"加以反思,而环境义务能够为环境法与民法典的对接提供妥适的解释;环境法与民法典对接的宪法依据是国家环保义务,规范基础是公民环保义务。环境侵权是环境法与民法典对接的重点领域,《侵权责任法》第65条和第66条的规定与司法实践存在明显的脱节与背离。环境侵权归责原则应扬弃无过错责任的一元化适用,在类型化的基础上实现精细适用;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的认定需破除"举证责任倒置"的绝对化分配,实现从立法分配到.司法裁量的转变。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