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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强制医疗程序中危险性要件的判定     被引量:3

Dangerousness Determination in Involuntarily Treatment Proced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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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强制医疗程序中危险性要件的判定

作者:陈绍辉

第一作者:陈绍辉

机构: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南昌330022

年份:2016

卷号:34

期号:7

起止页码:105-119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危险性;强制医疗;精神卫生法;精神障碍患者;人身自由;

摘要:危险性是以强制医疗限制人身自由的依据,也是强制医疗的核心要件。危险性包括两个要素:危害行为和危害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因此,在危险性判定中首先应明确何谓危害行为,这就需要从客体、类型、程度、时间维度等要素对危害行为做出界定;其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界定危害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危害可能性则应综合各种因素进行预测,关键是运用科学的预测方法以确保预测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分类号:DF36[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_E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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