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融资租赁自物权与优先权抵牾问题探析
Conflict between Ownership and Maritime Lien under Ship Financial Leasing
中文题名:船舶融资租赁自物权与优先权抵牾问题探析
作者:李莹莹
第一作者:李莹莹
机构: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6
年份:2016
卷号:34
期号:7
起止页码:169-178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所有权;优先权;杠杆租赁;K;G基金;海运基金;
摘要:《物权法》规定的准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允许船舶所有权人和船舶的占用使用分离,船舶优先权属性特点将导致自物权与之产生权利冲突,致使所有权人暴露于诸多风险中。比较法下,美国的杠杆租赁、德国K G基金、新加坡信托基金和伊斯兰债券基金融资租赁船舶模式为解决冲突提供了较全面的参考范式。建议在吸收比较法经验的基础上,从尊重合同意思自治精神、鼓励商业保险的参与、放宽融资模式和基金投资管理限制、补充船舶融资租赁法律法规以及建立基金运行监管体系等方面着手,缓释权利冲突,促进和保障船舶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
分类号:DF593[商法(总论)]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_E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