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的公共利益理念阐释——基于市场逻辑的公共利益与补充市场逻辑之不足的公共利益 被引量:3
On the Idea of Public Interest about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Based on the Market Logic and the Non-Market Logic
中文题名:知识产权法的公共利益理念阐释——基于市场逻辑的公共利益与补充市场逻辑之不足的公共利益
作者:严永和
第一作者:严永和
机构: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10074
年份:2016
卷号:38
期号:5
起止页码:101-109
中文期刊名: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公共利益;知识产权法;目的;原则;
摘要:知识产权法中的公共利益,可以区分为基于市场逻辑的公共利益与补充市场逻辑之不足的公共利益。前者如充分有效地保护知识私权,后者如为保护生命权、健康权和受教育权等对知识私权加以适当限制等。知识产权法的公共利益理念,首先表现为知识产权法的立法目的;然后借由立法目的,构造为确认公共利益的知识产权法的原则,如知识私权神圣原则、激励创新原则、公平原则等。但知识产权法对公共利益的接纳与保护,最终主要通过具体的、操作性的法律规则的设计与实施而得以实现。在国际贫富差距不断拉大、文化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消减加剧、全球气候变暖增快、数字技术深刻改变知识创造与使用模式并创造新的商业模式的时代,知识产权法需要认知、发掘、回应、保护新的基于市场逻辑的公共利益与补充市场逻辑之不足的公共利益,并做出相应的制度调适。
分类号:D9[法律]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