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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处罚条件和诉讼条件的区分——兼论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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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客观处罚条件和诉讼条件的区分——兼论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区别

作者:王钰

第一作者:王钰

机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08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7

起止页码:25-35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客观处罚条件;诉讼条件;实体法;程序法;

摘要:刑法教义学上的客观处罚条件中“真正的处罚条件”不属于构成要件不法,也无需被罪责包含,那么它与诉讼条件的区别就成为一个难解的问题。由此问题进一步引出一个更普遍的疑问,那就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界限在哪里。不区分实体和程序的一元观点不具可取性,作为主流观点的二元论更具合理性。实体法与程序法是需要加以区别并且是可以加以区别的,其标准是实体法要素具有直接的行为相关性。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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