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演绎作品的合理使用问题研究——以Keeling v. Hars案为视角
作者:阮开欣
第一作者:阮开欣
机构: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58-61
中文期刊名:中国版权
中文关键词:演绎作品;合理使用;滑稽模仿;“转换性”标准;
摘要:演绎作品应区分侵权性质演绎作品和合理使用性质演绎作品,使用侵权性质演绎作品构成对原作品的演绎权的侵犯,而使用合理使用性质演绎作品则不构成版权侵权。两者的区分应采取"转换性"标准,滑稽模仿通常属于合理使用性质演绎作品。合理使用性质演绎作品同样具有版权。KEELING V.HARS案对演绎作品的合理使用问题具有启示意义。
分类号:D923.41[著作权法]
收录:CSSCI:【CSSCI_E2014_2016】;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