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民法总则中的法源及其类型
作者:姚辉 梁展欣
第一作者:姚辉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7
起止页码:54-60
中文期刊名:法律适用
中文关键词:民法总则;法源;类型;
摘要:法源问题可以视作民法总则乃至全部民法问题的起点。我国民法的法源类型,应包括法律、国际条约、司法解释、习惯法和法理。其中,法律的范围,与立法法意义上的"法"不尽一致;国际条约理应被纳入到民法学视野之中;司法解释应相对独立于立法法意义上的"法";习惯法不应与一般习惯混为一谈;法理作为法源,系基于对司法功能实现的方法论认知。从法的实现的角度来看,立法与司法应当是"合体"的。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_E2014_2016】;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