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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玲被撤销监护资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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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吴建玲被撤销监护资格案

作者:李周伟 李居坤

第一作者:李周伟

机构:[1]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琼海市人民法院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47-48

中文期刊名:特区法坛

中文关键词:资格;监护;撤销;人民医院;琼海市;妇幼保健院;海南省;流浪人员;

摘要:一、基本案情 吴健玲系广西籍来琼流浪人员,流浪于海南省琼海市,现在海南省没有固定住所,没有生活经济来源。2015年4月25日,吴健玲独身一人在琼海市妇幼保健院生育一名女婴。4月26日早上,吴健玲带着孩子私自出院,流浪在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街道。琼海市公安局嘉积派出所、嘉积镇综合办及琼海救助站相关人员找到吴健玲,并将吴健玲和孩子送往琼海市人民医院,女婴收入琼海市医院新生儿科,但吴健玲拒绝住院,当天便自行离开医院,不知所踪。2015年5月5日,女婴出院,交由琼海市救助站送往嘉积镇敬老院代为抚养至今,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内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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