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相对分立”模式下流担保条款效力规则之重构 被引量:1
The Reconstruction to the Potency Rule of the Fluidity Item in “Separation of Civil and Commercial Codes”Mode
中文题名:“民商相对分立”模式下流担保条款效力规则之重构
第一作者:张力
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16
卷号:31
期号:4
起止页码:48-55
中文期刊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民商相对分立;流担保条款;效力规则;
摘要:在我国选择"民商相对分立"立法模式的大背景下,在对现有流担保条款效力规则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应建立"区分规则",对目的偏重、价值偏好、价值内涵、主体情况显著不同的民事领域和商事领域做出有区别的规定。对于民事领域的流担保条款并不必然否定其效力,赋予双方无理由撤销权即可;对于商事领域的流担保条款,不存在效力瑕疵就认可其效力;对于混合领域的流担保条款,仅民事主体一方享有无理由撤销权。"区分规则"契合"民商相对分立"的立法模式,抑制了非正义风险,具有最大的合理性。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