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持有体制下证券投资者的财产权性质论
On the Nature of the Securities Holders' Property Right under an Indirect Holding System
中文题名:间接持有体制下证券投资者的财产权性质论
作者:鲁世平 李希平
第一作者:鲁世平
机构:[1]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陕西西安710127;[2]长安大学法学系,陕西西安710064;[3]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上海201306
年份:2016
卷号:37
期号:4
起止页码:141-144
中文期刊名:财经理论与实践
中文关键词:证券;间接持有体制;投资者;按份共有;准所有权;
摘要:20世纪末以来,经济和科技两方面的发展使证券交易体制发生了从直接持有体制到间接持有体制的革命性转换。在证券的间接持有体制下,证券投资者与中介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是行纪关系;证券投资者对证券享有的权属的性质是"所有权"。由于同一托管人为众多的证券投资者托管,并且证券投资者对证券享有的所有权是通过支配不包含有体物的财产权行使的,所以证券投资者对证券享有的是一种"按份共有"形式的"准所有权"。
分类号:D923.99[商法(总论)]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