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人寿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可以被强制执行
作者:马向伟
第一作者:马向伟
机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17
起止页码:104-107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人寿保险单;现金价值;强制执行;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投保人;财产权益;责任财产;
摘要:【裁判要旨】人寿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系基于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所形成,是投保人依法享有的财产权益,并构成投保人的责任财产。在作为投保人的被执行人不能偿还债务,又不自行解除保险合同提取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以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有权强制对该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予以提取。同时,在投保人与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受益人不一致时,提取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时应注意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利益维护。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