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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可以被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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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人寿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可以被强制执行

作者:马向伟

第一作者:马向伟

机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17

起止页码:104-107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人寿保险单;现金价值;强制执行;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投保人;财产权益;责任财产;

摘要:【裁判要旨】人寿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系基于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所形成,是投保人依法享有的财产权益,并构成投保人的责任财产。在作为投保人的被执行人不能偿还债务,又不自行解除保险合同提取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以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有权强制对该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予以提取。同时,在投保人与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受益人不一致时,提取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时应注意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利益维护。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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