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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草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反思     被引量:7

Reflection on Chinese Grassland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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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我国草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反思

作者:刘晓莉

第一作者:刘晓莉

机构: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吉林长春130117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4

起止页码:85-92

中文期刊名: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生态补偿;草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反思;

摘要:生态补偿的内涵迄今尚未统一,但是作为生态保护的经济手段,其以生态安全与生态公平为两大目的已经被普遍认同。草原生态补偿是生态补偿的下位概念,它具有生态、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多种时代价值,需要法律制度保障。受自然科学局限和理论研究滞后等因素的制约,我国尚未出台国家层面的生态补偿法律,已有的草原生态补偿法律表现为原则抽象、分布零散且缺乏可操作性,直接导致草原生态补偿实践出现诸多弊端。完善我国草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应当以科学的立法指导思想与立法原则为指引,在《草原法》中明确规定草原生态补偿立法目的、补偿主体、补偿对象和补偿标准等具体内容。

分类号:D922.64[草原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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