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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辩护律师与被告人审前全面核实证据的正当性     被引量:2

On the Legitimacy of the Defense Lawyer Verifying the Evidence with the Defendant Fully before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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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辩护律师与被告人审前全面核实证据的正当性

作者:孔令勇

第一作者:孔令勇

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4

起止页码:40-51

中文期刊名: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辩护律师;核实证据;被告人阅卷权;限制核实;全面核实;

摘要:自2012年《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可同被告人核实证据以来,理论界与实务界围绕核实证据范围问题展开了争论。在狭义理解核实证据目的的基础上,核实证据范围限制论者主张限制核实证据的种类、预先审查核实证据的范围、阅卷权应当专属于辩护律师。但是,从立法理由中所展现的保障被告人的有效质证、维持律师与被告人"核实证据"的基本构造、有效准备辩护的角度分析,被告人应当通过核实证据进行全面阅卷,辩护律师与被告人全面核实证据因而具有正当性。

分类号:DF73[刑事诉讼法]

收录:CSSCI:【CSSCI_E2014_2016】;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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