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诉前行为保全申请的实践难题:成因与出路 被引量:7
On the Causes of and Solutions to the Difficulties in the Application for Preliminary Injunction in Chinese Civil Procedure
中文题名:我国诉前行为保全申请的实践难题:成因与出路
作者:任重
第一作者:任重
机构:清华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6
卷号:38
期号:4
起止页码:92-110
中文期刊名:环球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诉权;程序事项;证明标准;疏明;
摘要:我国民事诉讼法虽然确立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但是实践中申请保全却存在一定困难,这是困扰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的一个顽疾,亦导致我国立法、司法和理论研究之间产生一定割裂。除了与“起诉难”具有共通的制度背景,“申请难”还存在独特的制度成因,其理论根源可以被归结为对诉权范围的限缩、对程序事项的轻视和对证明标准的误读。通过拓展诉权范畴,建立多维度的诉权体系,可以在理论上克服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盲区。通过对《民事诉讼法》第101条、《民诉法解释》第108条和第109条进行体系解释,可以建立证明标准的三层结构,以“说明理由”和“可能”为标志,将诉前行为保全及部分程序事项的证明标准界定为疏明。事实上,只有将解决“申请难”作为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在增加诉讼供给和完善司法救助的背景下,通过坚持优势盖然性标准,才能从根本上完善我国的诉前行为保全制度。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