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权的解释论——以2008--2016年再审裁判文书为中心 被引量:2
On Interpretation of Right to Annual Leave with Pay
中文题名:年休假权的解释论——以2008--2016年再审裁判文书为中心
作者:曹克奇
第一作者:曹克奇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山西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14
起止页码:83-93
中文期刊名: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中文关键词:带薪年休假;劳动基准;工作时间;年休假权;
摘要:年休假权的法律性质应采二分权说中的选择债权说,在构成要件上,对“连续工作”区分三种情况予以分别认定;在休假日期安排上应解释为职工选择权;并对用人单住的给付拒绝权通过类型列举的方式予以严格限制;在未休年假救济上,双倍工资报酬性质为工资,适用特殊仲裁时效。此外,我国现行制度设计过于原则、复杂,未来可考虑增加部分期间带薪年休假制度、确立禁止假期赎买规则、简化构成要件、明确休假日期的确定和证明规则、统一休假基准以保障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权利。
分类号:D926.13[司法行政工作]
收录:BDHX:【BDHX2014】;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