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批准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的法律问题及对策 被引量:7
The Legal Issues and Countermeasure of China's Ratification of the Hague Convention on Choice of Court Agreements
中文题名:中国批准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的法律问题及对策
作者:杜涛
第一作者:杜涛
机构: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上海200042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4
起止页码:88-96
中文期刊名: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选择法院协议;管辖权;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实际联系原则;
摘要: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已经生效,我国批准该公约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选择法院协议的排他性首先取决于该协议的准据法。我国法院通常根据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律来判断该协议的效力,而海牙公约则采用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院所在地国法律。有学者主张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对于排他性的判断标准,我国和欧盟的做法与公约保持了一致,而美国的做法则相反。我国法律规定了选择法院协议必须符合实际联系原则,虽然西方大多数国家不再采用该原则,但该原则仍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现实意义。批准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对于促进我国司法改革、提高我国司法竞争力具有深远意义。
分类号:D997.1[国际民法]
收录:BDHX:【BDHX2014】;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