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法官的公共理性
作者:殷勤
第一作者:殷勤
机构: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22
起止页码:9-14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公共理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官;司法公信力;社会公民;社会公共政策;司法实践;司法克制主义;
摘要:公共理性是民主法治社会公民理性的共同部分,是公民能够用其公共意识和公共理由,通过辩论和协商达成关于社会公共政策基本共识的能力。在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公民公共理性的首要表达,其既由宪法法律具体承载,又由宪法法律实际推动。司法的运作过程就是公共权力生产公共产品、表达公共理性的过程,核心是通过程序产生实体、诉诸理由达成共识。当前的中国司法实践清晰表达出目的理性倾向,公共理性缺失、技艺理性孱弱,是法民关系断裂、法律被矮化、司法公信力低下的症结所在。养成法官的公共理性,可从保持司法克制主义立场、扩大司法过程中的公共领域、提高司法产品的可公共化性等方面入手,借此可以起到激发技艺理性、修饬目的理性、保持沟通理性、吸纳社会共识的作用,进而可为倡导和培育以法治为基本要素的核心价值观、重塑法民关系、提升司法公信力提供一种新思路。
分类号:D64[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