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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人员之信义义务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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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人员之信义义务

作者:王继远

第一作者:王继远

机构:五邑大学政法学院,广东江门529020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8

起止页码:104-108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家

中文关键词:个人理财;信义义务;金融;消费者;

摘要:个人理财业务的兴起对个人理财业务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伦理道德提出了更高要求,应该将道德操守上升为道德义务,以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只是客户因理财业务人员对理财产品的推荐,劝诱和推销而购买理财产品,二者之间便建立信义关系,进而对个人理财业务人员课以信义义务。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基于理财“专家”的地位,除了要遵守相关法律,履行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还需要履行说明义务、适当性义务和保密义务。

分类号:D922.281[银行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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