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行为类型化中的跨界行为——以联合抵制为视角 被引量:5
Crossover in Categorical Analysis of Antitrust Jurispruden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Boycott
中文题名:垄断行为类型化中的跨界行为——以联合抵制为视角
作者:侯利阳
第一作者:侯利阳
机构: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年份:2016
卷号:28
期号:4
起止页码:1038-1056
中文期刊名:中外法学
中文关键词:反垄断法;行为类型化;跨界行为;联合抵制;
摘要:我国《反垄断法》设置了四个行为类型化的原则,即企业行为与政府行为两分、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有别、事先审查与事后审查分割、横向行为与纵向行为相离。这在降低执法难度的同时也带来自身所无法解决的问题:任何分类体系都不具有绝对性,而由此滋生的跨界行为又会引发适法错误。我国联合抵制第一案中所暴露的问题正是由此而起。本文经过比较法研究发现我国《反垄断法》中的联合抵制在来源上具有多重性的特点,其类型化原则取材于欧盟,但处理模式却又借鉴自美国。这种二元但却不一统的矛盾正是解决联合抵制分析困境的关键。为了调和这种矛盾,本文对联合抵制做出了进一步的类型化分析,进而对其子类别分别构建了分析框架。
分类号:D922.294[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