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法益概念的解释论机能及其实现——兼论污染环境罪的法益判定与司法适用    

收藏

中文题名:法益概念的解释论机能及其实现——兼论污染环境罪的法益判定与司法适用

作者:熊亚文

第一作者:熊亚文

机构:[1]厦门大学法学院;[2]厦门大学经济犯罪研究中心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45-54

中文期刊名:西部法学评论

中文关键词:法益;解释论机能;目的论解释;实质解释;污染环境罪;

摘要:在先法性法益、宪法性法益和后刑法法益中,只有后刑法法益概念具有解释论机能。通过对入罪判断起决定作用的目的论解释以及谨守出罪的实质解释,法益概念的解释论机能得以充分实现。构成要件保护法益的内容决定刑法规范的目的,这便从形式上划定了构成要件的适用范围,实现刑罚处罚范围的明确性。在此基础上,基于刑法的辅助性法益保护原则,通过保守的实质解释进一步限定罪刑规范的适用范围,以实现刑罚处罚范围的合理性。污染环境罪保护的是复杂法益,包括秩序法益、传统法益和生态法益,三者之间存在一定位阶关系且判断基准在于人类关联性,这对于相关司法解释的准确适用至为关键。

分类号:D924.11[犯罪]

收录: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