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强行闯卡并逃逸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作者:张金伟
机构:[1]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华东政法大学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23
起止页码:7-8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逃逸;危险状态;行为构成;主观故意;意志因素;间接故意;行为人;
摘要:【裁判要旨】高危驾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客观上要求产生具体的、明确的危险状态,而不是抽象的危险;意志因素是判断行为人主观故意的关键,在明知可能引发危险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不具备避免危险状态发生的客观凭借,则可推断其对危险状态至少存在放任的间接故意。
分类号:D924.32[危害公共安全罪]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