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也论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悬赏取证    

On Obtaining Evidence by Offering Rewards in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fringement Action

收藏

中文题名:也论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悬赏取证

作者:崔起凡 肖夏

第一作者:崔起凡

机构:[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宁波315100;[2]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年份:2016

卷号:16

期号:5

起止页码:53-58

中文期刊名: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悬赏取证;证据能力;证明力;

摘要: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悬赏取证具有合理存在的现实基础。悬赏取证具有合法性,而且与证据的客观性和关联性并无必然冲突,通过悬赏所获证据的证据能力并不能一概而论。悬赏取证中,证人负有出庭作证的义务。法庭无需介入悬赏取证活动,应当在充分质证的基础上对通过悬赏所获证据进行审查判断。此外,为有效抑制知识产权侵权,合理必要的悬赏费理应判由侵权人承担。

分类号:D923.7[民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