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的特殊性
作者:周珺
第一作者:周珺
机构: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上海201620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189-194
中文期刊名:甘肃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出租人;承租人;
摘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在诸多方面具有鲜明特色,立法中应有针对性地设置相应规则。就合同的订立而言,保障性住房租赁相关法律规范属于强行性规定,在订立租赁合同时,不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排除其适用或变更其内容;就租金而言,保障性住房的租金应低于市场租金水平,且应根据承租人的支付能力实施差别化租金;就租赁期限而言,保障性住房租赁必须是定期租赁,不得采用不定期租赁的方式;就租赁合同的解除而言,出租人的解除权应受到严格的限制,而承租人应享有任意解除权;就续租而言,承租人享有法定续租权,倘若承租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出租人应与承租人续签租赁合同。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