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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中的法人分类     被引量:18

Review on the Classification of Legal Persons of General Principles of Civil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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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民法总则中的法人分类

作者:谭启平 黄家镇

第一作者:谭启平

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34-48

中文期刊名:法学家

中文关键词:人格;法人;事物本质;社团法人;捐助法人;

摘要:民法典中的法人分类离不开对于法人的"事物本质"的认识,法人的"事物本质"是为贯彻私主体自治理念而将人格概念转用于社会组织体的结果,这不仅决定着法人概念的形成,同样决定着法人的基本分类。私法人分类的基本标准应当是作为私主体自治理念的团体自治原则,而最符合这一标准的分类即为社团法人与捐助法人。其他的分类标准只能在这一标准统领下遵循解析性的分类方法建构若干二级类型,例如营利性法人与非营利性法人。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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