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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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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完善建议

作者:薛志远

第一作者:薛志远

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8

年份:2016

卷号:31

期号:5

起止页码:84-90

中文期刊名: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中文关键词: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共同被告;完善建议;

摘要:为破解行政复议不断上演"维持会"的现实困境,新《行政诉讼法》规定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后,一旦被诉,应作共同被告。这一带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问题导向型的制度设计,甫一出台即引起学术界及实务界的极大关注。从理论上对该制度的合理性与功效进行分析预判,在实践层面提出多措并举应对案多人少之难、预防复议机关驳回申请行为的滥用、预防复议机关以不作为规避被诉危机、合理分配复议机关与原机关的举证责任,理顺管辖问题、统一各地法院的裁判标准等建议,有助于推动该制度不断完善。

分类号:D922.1[行政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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