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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资本充实原则的运用、反思与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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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公司法中资本充实原则的运用、反思与重构

作者:邹龙妹 宛莹

第一作者:邹龙妹

机构: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1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10

起止页码:51-54

中文期刊名:知与行

中文关键词:资本充实原则;资本认缴制;资本实缴制;

摘要:2013年新《公司法》的颁布使得我国公司的设立从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修改以后,除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类型的公司一律不再将最低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作为公司设立登记的必要事项。虽然我国立法规定对公司的设立大大放宽了门槛,但是在我国社会的信用制度、公司信息的公示制度等配套制度尚未得到长足的完善的情况之下,实缴资本在公司资本制度中还能发挥自身的效用。但事实是我国目前在贯彻资本充实原则的道路上显然有所偏离。公司法改革后,出现了资本虚拟化和泡沫化的现象,近年实践也证明,认缴制在我国的推行产生了公司债权人利益无法保障等许多问题,确实需要重新审视资本充实原则。在现有公司法体系下,应倡导公司自行选择采取资本实缴制,在现代市场的竞争环境下提升经济基础实力;建立完善企业信用制度和信息公示制度,公司资本制度的思维模式应该从保障“资本真实”过渡到强调“资产真实”,从依赖资本信用转化为依赖资产信用;借鉴美国“刺破公司面纱”的做法,明确资本不足的判断并予以规制,重新构建资本充实原则在我国的适用。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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