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冠心病猝死医疗过错参与度法医学鉴定1例
作者:宋健文 乔东访 王慧君 岳霞
第一作者:宋健文
机构:[1]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广州510520;[2]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广东广州510515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4
起止页码:395-396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医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法医病理学;冠心病;猝死;鉴别诊断;医疗过错;
摘要:某男,47岁,因“腹痛1小时”在某日21时30分到某卫生院就诊,查体:T36.5℃,R18次/分,P80次/分,BP128/82mmHg,剑突下压痛明显,无反跳痛。诊断为腹痛查因:胃炎?给予妥布霉素和654-Ⅱ肌注,头孢拉定、吗丁啉、法莫替丁以及胃乃安口服,肌注后患者自行离开。当晚22时28分患者突发昏迷,最终抢救无效于当晚22时58分宣告死亡。家属诉某男既往体健,无其他病历材料。
分类号:DF795.2[法医物证检验学]
收录:CSCD:【CSCD2015_2016】;医学文摘;文摘与引文数据库;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