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类型法定化之反思--基于比较法分析的视角 被引量:2
Review onLegalization of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Type: Based on Perspective of Comparative Law
中文题名:行政诉讼类型法定化之反思--基于比较法分析的视角
作者:龙非
第一作者:龙非
机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100040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6
起止页码:120-128
中文期刊名:行政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行政诉讼;诉讼类型;诉讼目标;法定化;
摘要:行政诉讼类型化应当区分“诉讼类型化”与“诉讼类型的法定化”。诉讼类型化的基础是诉讼目标、请求权以及诉讼标的的多元化,但这些原因均不是诉讼类型应当法定化的理由。对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诉讼类型法定化的不同模式以及产生原因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各种诉讼类型的法定化模式均有其特定的立法背景。诉讼类型的法定化,尤其是诉讼类型法定化模式中列举主义并非行政诉讼类型化的必经之路。以原告的诉讼目标为导向,通过法官续造和完善才是诉讼类型化的应然路径。
分类号:D915.4[行政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_E2014_201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