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单位行贿与个人行贿的界分
作者:竹莹莹
第一作者:竹莹莹
机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29
起止页码:33-36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单位行贿罪;个人所有;界分;行贿行为;承包人;行为人;管理费;合伙;
摘要:【裁判要旨】承包合伙体不是单位行贿罪的主体,合伙体成员实施的行贿行为属个人行贿;行为人帮助其他单位的项目承包人实施行贿行为,应区分项目承包人与单位的关系进行具体分析。若单位仅向项目承包人提供资质,项目承包人自行投资,自负成本,向单位上交管理费后盈利均归个人所有,那么行为人帮助项目承包人实施的行贿行为与单位无关,属个人行贿。
分类号:D924.392[贪污贿赂罪]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