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思维下侵害公共法益行为的可防卫性研究
Defensibility of Violation of Public Legitimate Interests Under Typological Thinking
中文题名:类型思维下侵害公共法益行为的可防卫性研究
作者:张宝
第一作者:张宝
机构: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河南洛阳471023
年份:2016
卷号:34
期号:6
起止页码:98-102
中文期刊名: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正当防卫;公共法益;个人法益;
摘要:针对单纯侵害公共法益的行为能否实施正当防卫,不同国家不仅立法上存在差异,理论上也存在争议。由于个人法益或法秩序由国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严格保护是法秩序国家垄断思想的必然结果,所以,当单纯公共法益遭受不法侵害时,原则上首先应由国家给予保护,个人不得行使防卫权利。只有当不法行为侵害公共法益的同时也侵害了个人法益,或公共法益确实面临急迫危险,来不及寻求国家救济时,才例外允许个人实施正当防卫。
分类号:D922[中国法律]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