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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理解与适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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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理解与适用(二)

作者:陈渊鑫

第一作者:陈渊鑫

机构:[1]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2]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21

起止页码:47-51

中文期刊名:财政监督

中文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监督管理职责;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体制;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人民政府;法律条文;

摘要:法律条文: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法律条文重点解读:本条是关于我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制及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本条确立了我国以财政部门为主、其他有关部门为辅的政府采购行政监督管理体制。

分类号:D922.2[财政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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