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依据的独特性——兼论民法与宪法的关系 被引量:6
Study on the Specialty and Independency of the Basis of Civil Code: the Discussion on the Relation between Constitution and Civil Code
中文题名:民法依据的独特性——兼论民法与宪法的关系
作者:龙卫球
第一作者:龙卫球
机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北京100191
年份:2016
卷号:24
期号:6
起止页码:27-38
中文期刊名: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民法依据;民法的特殊性和独立性;民法的自发性;宪法规范功能;基本权效力;
摘要:2007年《物权法》制定以来,民法制定依据问题成为我国民法学界一个关注点。民法独立性问题受到来自我国法理学界和宪法学界非同寻常的挑战,这个挑战不是以一般性的挑战方式提出来的,而是以“民法是否应当根据宪法而制定”的特殊方式提出来的。但是,民法在制定依据上依旧有自己的规律,不能简单地由宪法作为根据来终结或限定。这里,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民法始终具有的独立性本质,决定了民法依据的特殊性和独立性;二是民法的依据问题,在历史上已经展示了特殊轨迹和独立内涵,具有自发性、宽泛性和丰富多元的特点:三是宪法虽然在近现代出场之后地位显得重要,但是从规范功能上来说它有着自己独特的任务,不曾也不必要将自己设计为民法依据。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_E2014_2016】;核心刊;